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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鲁区司法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


编辑:2023-07-15 18:26:53

715日,平鲁区司法局为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,会同其辖区内各乡、镇政府的法律顾问召开“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”,会议由平鲁区司法局局长李泽华主持,六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参加了本次会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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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会议主要围绕如何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,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等进行了讨论,同时就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提出了明确的目标。

会议要求,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,必须做到以下几点:

一、涉及行政复议答复的必须有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。

二、重大决策、经济合同等项目,应由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。

三、其他规范性文件需经法律顾问审查。

四、乡、镇政府和律师事务所应保持双向、定期联络,建立有效的信息互通联络机制。

五、乡、镇政府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将工作量化并考核,制作工作台账,对工作事项进行留痕等。

同时,对本辖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、法律服务不到位、服务范围内的法律宣传、法律咨询、授课活动及产生的诉讼、仲裁或调解案件等事项,进行深入研究讨论。

会议*后,各律师事务所对会议提出的内容和要求,结合各所实际情况,进行总结分析后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。

平鲁司法局召开本次会议,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,也是对中办、国办《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》及朔州市普法办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》文件要求的贯彻和落实,更是对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。

作为基层政府的法律顾问,我所将秉承这次会议精神,尊重客观事实、严格审查证据、完善执法程序、遵循法律规定,竭力做好乡、镇政府的贴身顾问,找问题、补短板,协助解决基层法律人才不足、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不强、联合监管效能发挥不够的问题,协助本级政府“接得住、用得好”权力,更好地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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